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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黄氏:关于宗支源流世系与正本清源的认识

    《湖南黄氏二修世谱》主编 黄善香


      “深挖洞,广积粮,缓称王”。

      “我们不但要善于打破一个旧世界,而且要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”。

      有的时候,会突然想起先贤的教诲,虽然先贤所指,与我们目前面对的问题,并不相关,但其中蕴涵的道理,是相同的,正所谓“其义一也”。


      对于一个宗支、一个家族而言,寻根问祖、正本清源,历来是家族最为关心的大事,也是每一位族人心中埋藏的家族梦想。

      《湖南黄氏二修世谱》编委会一班人,经历了十多年的湖南黄氏全省总谱工作实践,经眼了数以万计的族谱与宗支研究文献资料,参与并见证了全国各地部分宗支对其上溯源流的探讨工作。

      当我们走过一个个春夏秋冬,见证一次次祖源争论,而今回眸众多宗亲多年的情感倾注和心路历程,如何处理各宗支的上溯世系,慢慢有了清晰的认知。


      1、有上溯与无上溯的宗支

      各宗支族谱,首先存在有上溯记载、无上溯记载、上溯记载模糊三种情况。

      对于无上溯记载、上溯记载模糊的宗支,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如果能相对准确找到上溯,自然是一件令宗亲开心的大事,务必无条件找准上溯,实现寻根问祖的家族梦想。如著名的辛亥革命元勋黄兴所在的长沙经铿黄氏、永兴长富坊黄氏、衡阳常宁黄氏大批宗支。他们通过自己家族的努力、各地家族贤达的帮助,完美查明了本支上溯。

      而对于有上溯记载的宗支,又分为二种情况:一种是族人公认上溯无误;另一种是当代族人认为记载存疑或明显有误。

      公认上溯无误的宗支,承前启后,继往开来即可,自不待言。

      而对于上溯记载存疑或明显有误的宗支,如何开展正本清源工作,是对家族知识分子、特别是家族带头人的重大考验,若把握不好,稍有不慎,即造成争议。若经网络发酵,争议即升级成矛盾,对家族公益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。


      2、小宗支与大宗支

      本文所指的小宗支,不仅是宗支人数相对较少,主要指自始迁祖以下已有单独修谱历史,而其迁居各地的小分支,未单独再编修族谱的宗支。或者,虽然个别外迁小宗支已经单独编修族谱,对本宗原有族谱不构成大的影响的族谱。如长沙兴马洲黄氏、长沙河头黄氏、长沙山桂黄氏、益阳龙会桥黄氏、邵阳邵东涟河黄氏、涟源庙边桥黄氏等。

      本文所指的大宗支,是指自始迁祖以下,有多个分支外迁并已经一次或多次单独修谱,各大小分支的族谱互相影响的宗支。比如怀化靖州渠阳黄氏、麻阳黄氏、邵阳四伯(伯溢、柏二、伯三、伯四)公黄氏及广东梅州黄氏等。


      3、大宗支上溯变动影响巨大

      大宗支的族谱,一般分为总谱与房谱。

      如果当今族人认为本支上溯源流记载存疑或明显有误,自然会有改变上溯的想法与行动。但是,总谱若变动上溯,便牵一发而动全身,各房谱跟着受影响。各房宗亲基于各自的看法不同,争议便由此产生。所以大宗支的上溯变动,需要十分慎重对待和处理。


      4、大宗支如何处理存疑的上溯源流世系

      大宗支如何处理记载存疑或明显有误的上溯源流,值得我们静下心来思考。我们认为:

      (1)在全族宗亲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,大宗支不宜轻易变更上溯

      大宗支原有的上溯,是祖先们智慧的产物,是祖先们当年根据本宗的历史情况作出的最优安排,祖先们作出这样安排的原因,无疑是从家族团结的角度出发,一是基于家族生存的需要,二是基于家族发展的需要。如果我们今天随意作出变更,一方面,未必符合先祖的意愿,很可能违背了祖先们当年的共同意志;更为严重的是,立即产生家族内部分歧,甚至分歧外溢,严重影响家族团结。

      (2)最新比对探索出的明晰的源流世系处理

      当然,面对新发现的有关上溯的历史文献、面对始迁祖迁出地新发现老谱的记载,大宗支也不可能对新发现的上溯源流世系无动于衷。最好的处理办法,首先,是在宗支带头人的统筹带领下,集中家族最优秀的文化人士和族谱爱好者,在相对小的范围,认真开展比对与研究工作,集成众智,形成相对合理的源流世系构架。其次,在新一届续修族谱时,如果全族仍然无法就上溯世系达成共识时,应将新定源流世系构架整体内容作为附件,编写说明,附于新修族谱最后部分。

      (3)最新比对探索出的模糊的源流世系处理

      在一般情况下,最新探索出的源流世系可能多有缺失,因世系不完整,则源流世系无法达到通畅的工作目标,或者,准确性亦存疑。在这种情况下,家族的带头人,应组织全族有识之士,在相对小的范围内继续探索。不适宜在互联网上大面积散播,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,因为真正对族谱有认知、有爱好、有行动的族人,毕竟只是少数。

      (4)就新的上溯源流达成共识者仍应慎重而为

      如果全族宗亲达成共识,一致要求变更本宗上溯源流,相关管事者仍然应该慎重而为。如果族人共同认定新订上溯源流世系百分之百准确无误,完全可以组织族人重新编修族谱,对原有上溯源流世系予以替换。在这种情况下,仍然建议将原有记载,作为附件,附于新修族谱最后,并给予详细说明。

      如此处理,既按先祖意志,传承了老的家族文化内涵,又丰富了新时期家族文化内容,一定程度对本宗上溯源流世系进行了有益探讨,并给出了相对合理(或相对真实)的、符合逻辑的上溯源流世系答案。


      5、关于祖孙世系倒置、年龄记载不合逻辑、先祖行实附会的处理

      在工作实践中,我们发现个别重要大宗支的现有上溯,与更古老的族谱资料对比时,存在祖孙倒置的情况。如麻阳黄氏族谱中关于珊公的记载。对于这样的问题,新修族谱时,应该视情处理,在不影响整体世系的情况下,能修正的,尽可能修正,并作出说明。一时不宜修正的,可以保持原样,同样给予说明即可。

      我们还发现,不少族谱中著名祖先的出生年月,存在人为修改的情况,导致与兄弟族谱比对时,兄弟年龄相差数代。如邵阳黄氏族谱关于柏二公房承良公、承浩公房的生年记载。毫无疑问,这是当年因家族公益工作需要,先辈们有意修改的,本身蕴含着历史底蕴。对于这些微观问题,如果没有更多的资料佐证,我们建议保持原样,不要随意修改,以免造成更多错误。如果有佐证资料,在相应的位置,加注佐证资料即可。

      我们还发现,各支的先祖名字,有的因与历史名人同名,因为种种原因,老谱偶尔会将历史名人的事迹附会到同名先祖的名字后面。如相关族谱关于黄鼎公、黄溍公的记载、桐庐黄氏族谱中关于庭坚公的记载。新修族谱时,如果百分百认定为附会,新修族谱时,可以删除附会内容,并在合适的位置作出说明。如果无法认定,则毋需删除,只需要给予必要的说明。

      总之,关于宗支上溯源流世系的处理,必须服从家族发展、家族团结的大局,慎重处理,妥善施为,继往开来。

      当新的上溯源流世系构架尚未完美建成、完善替代的时候,我们不能先打破或丢掉旧的源流世系构架。否则,只有一个结果,那就是源流世系更加混乱。

      现实中,个别宗亲缺乏工作经验、缺少大局观念、缺失历史观念,不顾一切,强行追求所谓“正本清源”;有的一味强调自己观点的正确性,对他人建议视而不见;有的在全族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,强行修改祖源上溯;有的干脆生米煮成熟饭,到自己认定的祖源地拜祖联谱;更有甚者,大肆公开争吵,矛盾不断升级,最终家族分裂、一拍两散,无法收场。如此种种,皆属处置未当,给家族文化的传承和家族团结的大局造成了诸多无法弥补、不可挽回的损失,令家族贤达痛心之至。凡我族有识之士,应自先行深思,然后决定自己的言论与行为。